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七零娇娇女把糙汉老公撩到吐血 > 第1041章 恋爱脑是注定要挖野菜的
    “可是俊雄,你已经十天没来看过我了,我真的很想你,”女人边说着,声音里竟还有了几分委屈。</br>  “我大三了,学业很忙的,哪有时间天天往学校外面跑?”</br>  “那……你总要生活吧,我来给你送生活费,偶尔看看你行不行?”她话音才落,外面就传来窸窣的开包声:“喏,这是我这个月给你存的生活费。”biqubao.com</br>  没多会,周俊雄不悦的声音传来:“才15块钱?”</br>  “我……最近零活太少了,就存了这么多,你先用着,我回去会再多给你攒一些的。”</br>  “行吧,这钱我将就着先用,等再过半个月,我再去找你拿钱。”</br>  “那……中间你就不来看看我了吗?”</br>  周俊雄声音有些不耐烦:“慧茹,你要知道,我现在学业是真的很忙,而且,我在学校维持了这么好的形象,别人都知道我不谈恋爱,如果你来了,被人看到,像什么样子?要是我因此形象损坏,以后找不到好的医院工作,你能负责吗?”</br>  “好好好,我知道,你都是为了我们的未来,才会这样的谨慎的,你别生气,我不来就是了嘛。那咱们说好了,你半个月,不行,十天必须来看我一次,不然我可不依你。”</br>  “行了我知道了,你赶紧走吧,以后真的不能再来学校。”</br>  两道脚步声,一前一后的渐行渐远,直至消失。</br>  明珠从空间出来,出了巷子,往左看了一眼,周俊雄正一路跑着回学校。</br>  往右一看,一个穿着格子短袖衬衣和蓝西裤老布鞋,扎着两条及腰麻花辫的女人,圆脸,五官还算好看,因为长相很符合时代审美,正一步三回头的,依依不舍的看向周俊雄。</br>  那样子,还真是对周俊雄极其迷恋的,若是知道了周俊雄的真面目……肯定得老痛苦了。</br>  周俊雄这人,还真是不要脸。</br>  一边在外面跟女人交往喝着女人的血,一边在学校勾搭有背景的女同学。</br>  同为女人,她实在是觉得这狗东西太碍眼了,不修理他等什么呢?</br>  这人不是最重声誉吗?那就……整他。</br>  她眉眼转了转,正思量计策的时候,左边传来小钱的声音:“嫂子,你怎么出来了。”</br>  明珠转头,就见小钱和方明朗一起走了过来。</br>  小钱今天正好没穿军装,她眉眼一亮,有了。</br>  方明朗温和上前:“不好意思啊,我这边刚刚结束。”</br>  “没事没事,咱们快上车,小钱你帮我个忙。”</br>  她说着跟方明朗和小钱一起上了车,让小钱开车追上了那姑娘,并在车辆转弯后停了车。</br>  方明朗在车上坐等,明珠则边从包里掏出她自己制作的手工布艺口罩带上,拉着小钱,快速的嘱咐了几句什么,慢悠悠的迎着那姑娘的方向走去。</br>  等到快走近的时候,她跟小钱使了个眼色,随即就诧异的开口:“真的假的,周俊雄师兄真的跟人告白了?”</br>  “这还能有假?我今天去凉亭的时候,亲耳听到的,他说,对人家师妹一见钟情,想跟她在一起,爱她一辈子呢,”小钱说这话的时候,还有点紧张,生怕记错了。</br>  与他们擦肩而过的女人,忽然就停住了脚步。</br>  明珠和小钱就像是个纯路人,很是平静的走过去,她笑道:“哇,周师兄不是说不会轻易恋爱吗?”</br>  “什么不恋爱,说白了,就是想找个条件好的,我听说,那姑娘家条件可好了,爷爷是在京市做大官的,父亲又特别有钱,将来肯定能帮衬上他的事业。</br>  遇到这种女人,他当然会追呀,你没看他从人家姑娘入学开始,就天天去跟人家姑娘偶遇,还跟人家姑娘成双入对的吗?这事学校里都传遍了呀。”</br>  “那周师兄只要跟这姑娘结了婚,前途可就稳了。”</br>  那姑娘跟着走了几步,沉不住气,快步上前,展开双臂挡住两人,赤红着眼问:“你们刚刚说的周俊雄,是这所医科大学的大三学生周俊雄吗?”</br>  明珠坦然的看向对方:“我们学校只有一个叫周俊雄的师兄,说的肯定是他呀,你谁呀……你也认识我们周师兄?”</br>  女人拳头紧了紧:“不认识。”</br>  她说完,匆匆转身快步跑开。</br>  明珠看着对方伤心痛苦,转身匆匆跑远的背影,不觉蹙了蹙眉,这大姐,你跑什么呀?</br>  你倒是去学校找到周俊雄,抓着他的衣领,骂他负心汉呀。</br>  这样一来,周俊雄在学校原形毕露,自己也算是救了韩莹莹一命。</br>  干嘛忍气吞声呢?恋爱脑可是注定要挖野菜的。</br>  小钱也停住脚步,紧张兮兮的问:“嫂子,她跑了,现在怎么办呀?”</br>  “不用管了,走吧,回去。”</br>  她转身往车边走,任何女人经过这样的背叛,都要缓一缓的,她见凡有点志气,都不可能放过周俊雄。</br>  退一万步讲,就算她真的不作为,自己明天到了学校,跟韩莹莹把这事说了就是了。</br>  要是韩莹莹还是不听劝,那可就真真的是好言难劝该死的鬼了,以后自己绝对不管她闲事。</br>  明珠带着方明朗回来,直奔自己家。</br>  看到自家侄子来了,方书玉脸上都笑开了花,拉着方明朗先是好一通责备,怪他回京竟然不提前告诉自己,责怪完又拉着他问东问西。</br>  明珠看这娘俩聊的热络,自己就先去了厨房,袖子一挽,开始做接风宴。</br>  不过十几分钟,江铎也回来了。</br>  进门见方明朗在,还有些意外,方书玉看了看时间,说自己先去接孩子们,让他们兄弟俩聊。</br>  两人聊完,江铎才知道,他是直接去了学校,被明珠给带回来的。</br>  江铎眸色沉了沉,姑姑都不见,却先跑去了学校找明珠?</br>  这小子……别是还对明珠有什么心思吧。</br>  看到江铎质疑的眼神,方明朗也不傻,笑了笑:“表哥,你可别胡思乱想啊,我现在对明珠,就是对亲人的心思,我没有第一时间来家里,真是没时间,我昨天早上在医院还做了一台手术,坐晚上的火车入的京,今天一早去学校报道集合的。”</br>  开玩笑,他这表哥吃起醋,那可是六亲不认的。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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