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九零军媳:兵王老公不见面 > 第256章 展示下林某人的下限
    于峰被他说恶心了。</br>  “不过你放心,质感虽然像,但是吃起来很甜,就跟你投奔我媳妇后的人生一样。”</br>  “......我跟你没仇吧?”这种描述,是诚心拉拢人吗?没个几十年的深仇大恨,都不能这么膈应人吧?</br>  “那要看你对我媳妇什么态度了,我媳妇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我媳妇的敌人也是我的敌人。”</br>  林毅轩说罢,把那个据说质感和颜色都很像“翔”的烤地瓜塞于峰手里。</br>  “我家地址,电话,我都写在纸袋上了,回来记得找我喝酒。”</br>  于峰这才看到,包烤地瓜的牛皮纸,上面写着地址和电话。m.biqubao.com</br>  “你怎么那么确定,我一定会回来?”于峰问。</br>  “笔筒告诉我的。”</br>  “什么?”于峰不解。</br>  “笔筒上的竹林七贤,因与当政的司马朝廷不合,分崩离析,死得死散的散,若给他们一个明君,又怎会落得这样下场。”</br>  看似说竹林七贤,实则点名了于峰当下的处境。</br>  于峰面色一凛,他低估了这个笑眯眯站在锦书身后的男人了。</br>  “那个笔筒不过是我随手收来的,你过度解读了。”</br>  “偶然里总是有躲不开的必然,你这样的抱负,给愚昧的人殉葬,就跟用元青花笔筒给小孩当尿壶一样,暴殄天物。”</br>  林毅轩点到为止,潇洒离开,留于峰在原地,拿着被强塞的烤红薯,大眼瞪小眼。</br>  其实他很想把这玩意扔地上,再踩几脚,表达自己的骨气。</br>  但是他注意到,包红薯的纸上,除了有林毅轩留下的电话和地址,还有一行非常小的字,不仔细看甚至看不到。</br>  良臣择主而事</br>  这句话犹如一道惊雷,劈在了于峰的心上。</br>  养父虽然没有明说要他回去干嘛,但是聪明的于峰猜到了,肯定是让他回去顶罪的。</br>  他也做好了面对接下来的牢狱之灾,甚至有种解脱感,欠养父的,总算是要还清了。</br>  在他心里,这是很神圣的殉葬,但是被林毅轩用尿壶那么一比喻,于峰又觉得莫名的荒诞。</br>  散发着香甜气息的烤地瓜,无声地对他挑战,想着林毅轩说这就像他的人生,于峰赌气地咬了一口。</br>  香甜的口感瞬间在口中爆开,稀溜溜的质地,的确是很像林毅轩描述的那般,甚至不需要咀嚼,直接奔着喉咙就下去了。</br>  竟然......不难吃。</br>  于峰悱恻地看向远方,他的人生,还有甜的机会吗?</br>  林毅轩没有跟锦书详细描述他是怎么说服于峰的,做好事,不留名,只要奖励。</br>  回到摊子后,他只是淡淡然的,对着锦书竖起两根手指。</br>  “这是......胜利的手势?”李多没看明白。</br>  “不,是你嫂子欠了我两次奖励。”林毅轩酷酷地说。</br>  之前抓贼,她就已经承诺给自己奖励了。</br>  刚刚他又跑去帮她招兵买马拉拢于峰,就这个表现,媳妇怎么也得给他点好处,不带颜色都不行。</br>  半天,很快就过去了。</br>  在于峰的精准广告投放下,陈晨还真就收到了一点好东西。</br>  收了个素三彩的清仕女像,还有个康熙年的花鸟纹小将军罐,都是几百块收的。</br>  对普通人来说,这个价格比贩子给的高,但对锦书一家来说,这就是大漏。</br>  锦书这个见钱眼开的,抱着仕女像就不撒手,就差给亲妈唱一个世上只有妈妈好了。</br>  妈妈是真好啊。</br>  就这一尊小像,几年后,换套二线城市的房子不成问题。</br>  都要收摊了,还有人抱着一尊青铜鼎过来,绿了吧唧的,看着埋埋汰汰的。</br>  据说是爹妈在农村河边捡的,都有绿绣了,看着不像值钱样。</br>  陈晨给了300块钱,把那个人乐坏了。</br>  “青铜器我也看不太准,但感觉像是真的,看制式像是汉朝以前,但不知道年份。”</br>  等人走了,陈晨才对锦书说,就见她财迷闺女一脸的惋惜。</br>  “怎么了?”</br>  “汉朝以前的青铜器,不能留,找个博物馆捐了吧.......”小于总沉重地说。</br>  “嫂子,你这也太发扬风格了吧?”李多被锦书散发出的大义之光闪到了。</br>  “不发扬风格也不行啊......”锦书心痛的无法呼吸。</br>  东西好是真好,可惜不能留。</br>  汉代的青铜鼎,这会管得不严,但是用不了多久,文物法一出来,禁止流通。</br>  家里留着这玩意,一旦被举报,肯定要判。</br>  所以后世的拍卖行都不拍青铜鼎,这玩意只在黑市流通,收到了也只能偷摸赏玩,不能拿出来。</br>  她前世就认识那么个倒霉蛋,从黑市拍了个鼎,差点进去。</br>  那个家伙还是她竞争对手,非常难缠,锦书跟他过招,三次竞标输了两次。</br>  在小于总几乎没有败绩的人生里,输给同一个人两次,绝对是耻辱的回忆。</br>  所以那家伙因为鼎差点进去后,小于总胃口大开,吃了三天的顺心面条。</br>  看到鼎,锦书就想到前世的那个倒霉蛋来了。</br>  算起来,那家伙现在应该也才二十出头,指不定在哪个犄角旮旯阴暗的孵蘑菇呢,最好永远不要见到他。</br>  “媳妇,你的表情很沉重啊。捐个鼎,不至于吧?”林毅轩看她那复杂多变的表情,觉得挺新鲜。</br>  “这么好的东西发扬风格了,我能不沉重吗——对了,捐了以后,记得要一面锦旗,我要挂在办公室里......”</br>  林毅轩被她逗乐了,他的财迷老婆太可爱了,就这副奄奄一息还不忘了搂点好处的样子,怎么那么招人稀罕呢。</br>  吃了晚饭,锦书在房间里摆了个小桌,把老妈收回来的古董放在上面鉴赏。</br>  林毅轩惦记着兑现“奖励”,催了她两次,锦书装听不到。</br>  就在她还陶醉在捡漏的快乐中不可自拔时,一块红布从天而降,盖住了她的宝贝们。</br>  “你嘎哈啊?”锦书方言都出来了。</br>  “不嘎哈,就想给你表演个魔术,魔术的名字叫:言而无信的女人不兑现奖励后遭到丈夫无情报复之所有瓷器稀碎稀碎的。要不要看?”</br>  “......你敢把这一长串名字重复一遍吗?”锦书翻白眼,小气鬼!</br>  什么魔术,这不就是威胁她,再不搞黄色,就把她瓷器砸了吗?</br>  呸!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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